关于上报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验收支撑材料的通知
发布时间:(2013/10/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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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经济管理类学院及有关部门: 为迎接验收组11月份进校实地验收,充分展示我校在建设期间的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,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将整合相关资源,做好现场展示和网络展示。因此,一方面,各学院要做好迎接现场观摩的资料准备、实物展示和网站建设工作;另一方面,各学院要提供一份与前期基础数据相关的支撑材料,以丰富学校中心网站的网络资源,提高整体展示效果。具体材料和要求为: 1、实验课程信息(实验教学大纲、PPT、实验项目介绍、实验指导书、参考资料等); 2、教学软件信息(名称、简介、网络入口等,并提供一份软件光盘备份); 3、近2年的实验课表、完成的实验报告书等试验过程资料; 4、建设成果(实验室全景照片、学生上课照片、创新性实验项目介绍、实验教学、实验教学成果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); 5、对外交流(承办和参加的各类会议、接待来访、外出考察、老师和学生参加的各类竞赛、组织的各类培训、对外合作交流、实习实践基地合作的文本、相关新闻网页等的截图、各类照片等); 6、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扫描件; 7、教师开发的综合性、创新性实验项目简介; 8、承担国家级、省部级、校级和横向项目科研项目(立项书/结题书复印件,或提供经费本首页扫描件); 9、承担国家级、省部级、校级实验教学改革项目(立项书/结题书复印件,或提供经费本首页扫描件); 10、自编实验讲义(电子版或讲义原件); 11、自制教学仪器设备介绍、照片等; 12、指导学生获得的成果证书(论文、省部级的竞赛奖扫描件或复印件); 13、教师发表的一类、二类文章(彩色扫描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); 14、教学研究论文(彩色扫描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); 15、自编实验教材原件。 希望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通力协作,共同完成相关材料的搜集、整理及归档等工作。填报的基础数据原则上都要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。所有支撑材料要求提供电子版本,自编实验教材要提供实物。所有材料请在10月29日前发给经管中心李朝霞老师,联系电话:025-84028865,QQ:617103805。 南京财经大学教务处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2012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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